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的单位在充分总结借鉴武汉等地“方舱式”临时医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以指导各地在突发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迅速搭建大规模集中收治患者的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
据省住建厅专业技术人员介绍,“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是指在突发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以及重大自然灾害时,为解决大量轻症患者集中收治的问题,利用既有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改造的临时救治场所,由清洁区和污染区构成。
此次编制《导则》是为有效应对呼吸类传染病等突发重大疫情、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重特大突发事件,大量轻症患者的集中收治问题,利用既有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改造为临时医疗救治场所,实现有效隔离传染源、最大限度快速救治轻症患者的目标,适用于利用既有建筑改造的临时医疗救治场所,新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应具有大空间、大容量、临时性的特点,设计和改建要遵循安全可靠、转换快捷、易于恢复的原则。改造的既有建筑宜与周边医院有便捷的交通联系,优先选用体育馆、展览馆等大空间建筑改造“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
根据《导则》,用来医治传染病的“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应遵照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链、隔离易感人群的根本原则,并应满足传染病医院的医疗流程。以救治轻症患者为主要对象,重症患者应及时转移至拥有相对应救治能力的医院。
“方舱医院的选址应尽量远离高密度居民区、幼儿园、大中小学校等城市人群密集活动区,远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气体生产储存场所,尽可能选址在城市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这位专业技术人员说。
建设方舱医院的既有建筑与周边建筑物之间应有不小于20米的隔离间距,入口处应有停车以及回车场地,能满足救护车辆的快速抵达以及快速撤离,做到对外交通便捷、无障碍设施齐全,并为临时停车和物资周转留出场地,用地周边宜有较为完备的安防设施。
在建筑设计方面,“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的改造,原则上只进行建筑内部使用功能改造和场地设施改造,主要内容有建筑内部分隔、建筑内部设施设备、室外市政设施等。既有建筑改造后至本次使用结束期间,只能作为“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使用,不得兼作他用。
建筑平面布局应严格遵循“医患分区”的原则,消防设计应满足现行《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改造后各楼层或高大空间内容纳的人数应根据现有疏散楼梯及安全出口的疏散宽度确定,疏散楼梯间或高大空间安全出口净宽度按消防规范或按100人不小于1米计算。
此外,应选择结构状况良好的既有建筑做改造,并对房屋建筑结构进行安全评估。一般应选择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下地区的建筑实施改造,优先选用使用年数的限制不超过十年的重点设防类、大空间建筑。经受过地震、台风、洪灾等灾害的建筑原则上不应选用。 (济南日报 记者:付晓峰)